时间: 2024-07-19 11:34:57 | 作者: 产品体系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纺织品必须考核的基本安全项目包括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色牢度。
纺织产品的pH值是反映纺织品酸碱性的指标。正常的情况下人体皮肤的pH值在5.5~7.0之间,呈弱酸性。纺织品pH值过高或过低都会破坏皮肤表面的pH状态,导致皮肤健康受一定的影响。所以纺织品的pH值在中性到弱酸性,即等于或略低于7.0,最适宜人体皮肤。
甲醛具有刺激性气味,且易溶于水,消费者买回衣物后水洗一下便可去除大部分游离的甲醛。
GB18401-2010将婴幼儿用品、非间接接触皮肤产品、非非间接接触皮肤3种类型的产品按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指标要求的程度分为A、B、C三类,其中要求A类的甲醛含量≤20mg/kg,B类的甲醛含量≤75mg/kg,C类的甲醛含量≤300mg/kg。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指能分解产生可致癌芳香胺的染料,即人们常说的“禁用偶氮染料”。GB18401-2010中规定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这种染料制成衣物后不溶于水,而且无味,从纺织品外观上无法分辨,只有通过专业方面技术检验才能发现,并且无法消除。
GB18401-2010中规定合格的纺织品应无异味。若消费者买产品时能明显嗅到源自产品中的霉味、石油味、鱼腥味等不正常气味,则需谨慎购买。
色牢度是指纺织品的颜色对在加工和使用的过程中各种作用的抵抗力。GB18401-2010中规定色牢度包含耐水、耐汗渍、耐干摩擦、耐唾液色牢度等4个项目。其中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耐干摩擦和耐唾液色牢度要求不低于4级,耐水和耐汗渍色牢度不低于3~4级;非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和非非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不考核耐唾液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摩擦色牢度均不能低于3级。《消费指南》2014年3月刊